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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获悉,2019年9月11日起,将在渝西片区高速公路启动一批固定测速和区间测速装备,对车辆超速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据介绍,这批设备坐落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辖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条例》,目前,它们都现已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定、校准合格。
“十次事端九次快”,超速行驶是形成交通事端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提醒广大驾驭人员请严厉依照高速公路速度限速标志行驶,以免受到处罚或引发事端。
若有超速违法行为被查,将依照“重庆市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9年版)”进行处罚:
(一)小型车超越规则车速10%以下的,予以正告;
(二)小型车超越规则车速10%—50%的,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越规则车速50%以下的,处200元罚款;
(三)小型车超越规则车速50%以上但未达到180公里/小时的,处500元罚款;
(四)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越规则车速50%以上但未达到150公里/小时的,处1000元罚款;
(五)小型车超越180公里/小时的,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越150公里/小时的,处2000元罚款,并可撤消机动车驾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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